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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辽宁新增本土感染,今日辽宁新增本土感染病例

新冠疫情最新数据通报

辽宁疫情最新动态

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辽宁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6例,这些新增病例分布在全省多个地市,其中沈阳市新增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18例;大连市新增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鞍山市新增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抚顺市新增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本溪市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丹东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锦州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营口市新增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今日辽宁新增本土感染,今日辽宁新增本土感染病例

从感染来源分析,新增病例中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45例,重点人群筛查发现28例,社区筛查发现15例,目前所有新增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详细病例数据分析

以沈阳市为例,2023年11月15日新增的12例确诊病例中,男性7例,女性5例;年龄分布为:0-18岁2例,19-59岁8例,60岁及以上2例,职业分布包括学生3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例,退休人员2例,自由职业者3例,从临床症状看,轻型10例,普通型2例,无重型和危重型病例。

大连市新增的8例确诊病例中,有6例为某海鲜市场关联病例,2例为某高校聚集性疫情关联病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中,10例为上述海鲜市场从业人员,5例为密切接触者,年龄结构显示,20-40岁年龄段占比最高,达到60%。

鞍山市新增的5例确诊病例中,3例为同一家庭聚集性感染,1例为医院就诊筛查发现,1例为社区核酸筛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7例中,4例为同一企业员工,显示存在工作场所传播风险。

重点区域疫情情况

沈阳市铁西区某小区近日出现聚集性疫情,累计报告关联病例已达23例,该小区已实行封闭管理,居民足不出户,生活物资由社区统一配送,疾控部门已完成该小区全员核酸检测,共检测居民2865人,发现阳性12例,已全部转运隔离。

大连市某海鲜市场关联疫情持续发展,近一周累计报告相关病例已达87例,市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商户已暂停营业,相关从业人员全部集中隔离,环境采样检测显示,市场内多个摊位、下水道等部位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鞍山市某企业聚集性疫情涉及三个车间,累计报告感染者34例,该企业已全面停工,所有员工集中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疫情可能源于一名从外省返岗员工,该员工返岗前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措施升级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辽宁省已采取以下强化防控措施:

  1. 沈阳、大连、鞍山三市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展览、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2. 全省娱乐场所、网吧、棋牌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3. 所有跨省来返辽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由每周1次调整为每周2次
  5.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热门诊实行闭环管理

疫苗接种情况通报

截至2023年11月14日,辽宁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2亿剂次,

  • 60岁以上老年人全程接种率达92.3%
  • 3-11岁儿童全程接种率达88.7%
  • 加强免疫接种率达76.5%
  • 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率达32.1%

全省日均接种量约15万剂次,主要以加强免疫接种为主,针对老年人和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各地已开设绿色通道和上门接种服务。

医疗资源保障情况

辽宁省共设置定点医院48家,总床位1.2万张;方舱医院8个,床位8000张;重症监护床位1200张,现有负压救护车286辆,ECMO设备58台,医疗物资储备充足,可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全省共组建流调队伍520支,共计6200人;核酸检测能力达每日280万管,按照10混1检测方式,可实现每日2800万人份检测量,11月15日当日,全省完成核酸检测共计586万人次。

专家研判与防控建议

辽宁省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当前疫情呈现多点散发与局部聚集并存的特点,病毒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预计未来一周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但大规模暴发风险较低,专家建议公众:

  1. 坚持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2. 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
  3. 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
  4. 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
  5. 符合条件的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

下一步工作重点

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防控
  2. 提升疫情监测预警灵敏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3. 优化核酸检测策略,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
  4. 强化医疗救治能力建设,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5. 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省卫健委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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